購買出售生意的法律問題
所謂一盤生意,就是指一些「個人」及「實在」的資產。這些資產,無論是有形抑或無形,在某種情況下是可以用作圖利的工具。而生意的擁有人必須為他的生意負上所有的責任。
資產泛指廠房及設備、現貨、商譽、生意的負責人及一些知識產業如商標、版權、秘方、設計及專利權等。
在購買一盤生意前,買方必須肯定賣方就是該盤生意真正的擁有人。買方亦需要聘用律師去查察一些法律文件及記錄以便找出那盤生意的持有人的身份。再者,審查賣方在其生意上有沒有負債也是非常重要的,最好能夠得到賣方的無負債擔保書(Warranty),否則,後果可能很嚴重。例如:買方若買了一間工廠連設備,但事後發現廠內的機器上租來的,還欠下多個月租金,這樣買方便會蒙上金錢上的損失。
大部分生意的廠房或辦公室都是租來的。買方可經以下途徑繼續租用該地方:
由物業的擁有人,即業主,與買家簽訂一張新的租約。
轉讓現有的租約。由賣方把地方分租給買方。
無論從上述哪一個途徑取得租約,租客應當知道一旦租約已簽,,雙方便有一個「合約」關系,此合約對業主及租客都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口頭協議並不可靠,而且很少能夠用作解決繁復租約中可能出現的爭拗。所以,任何與租務有關的事宜,都應該白紙黑字地記錄在案。
請記著,如果你的生意在一間租回來的地方進行,那份租約便變得很重要,所以你必須細讀租約內容,尤其是有關租金及續約的部份。
另一個値得買方留言的問題就是賣方會不會在你的實號附近開設另一間售賣同樣貨品的店鋪來「爭生意」。所以,買方應該在生意轉讓的合約(Contract for Sale of Business)上聲明買方不能在某一時間內和在某指定範圍內進行類似的商業活動。
買方亦需要確定租約上已經注明出租地方的商業用途,並查究此協議有否得到市政廳的批準。
其他需要考慮到地方包括:公司的舊雇員會否留下及早完成買賣合約後,賣方會否向買方教授有關該生意的經營方法。
在簽訂買賣生意前,向專業人士咨詢有關意見是明智之舉,張實明律師行可以幫助閣下辦理有關買賣生意的法律事宜。
張實明律師行設有以下服務:生意轉讓、樓房買賣、按揭、管理、遺囑及婚約等事宜.